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

12:教育、语言和艺术

在英格兰,教育过去是,现在仍然是社会流动的途径。英格兰没有法律上的身份之说,却有一架又一架互相平行的社会之梯川,教育就是人们攀升或帮助子女攀升社会之梯的工具。帝国时代末期的一种教育观是:“单纯的知识积累只能阻碍心智,而不能教育心智。……性格教育应当通过个人的实际活动,而非通过口头的或书面的教导而完成,(英格兰)在这方面当今仍居领挈地位,除了其他英语国家之外几乎无可匹敌。操场在英格兰青年的“实际”教育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泰纳描述了寄宿学校如何使男童们作好准备,以便将来进入一个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竞争的,但是有序而又合作的社会:“总体说来,这里对人类天性的尊重多于对它的干预。在英格兰教育的影响下,男童们犹如英式花园里的树木;而在我们法国教育的影响下,男童们好比凡尔赛的那些修剪成篱的树木。以英格兰的中小学男生为例,他们活脱脱像大学生一样自由……充满主动性,富于责任感。看见12岁的孩子被培养出了堂堂男子汉的尊严,你不免扼腕称奇。”

泰纳研究了英格兰的团队游戏和体育运动,并得出结论:“由于每一个板球队都要服从一套纪律和任命一个领袖,这里早早地播撒了结社精神的种子,大家既实习如何服从,又实习如何指挥。但是这项原则的适用范围远不止于板球队,而是从孩提时代到少年时代一脉相承地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团体,一个独特的小国家,拥有自己的首领和自己的法律。首领是高年级学生(中学六年级[sixth form]),尤其是本校15名地位最高的学生(班长);每一个学馆的首领也由地位最高的学生担任。他们维持纪律,督促其他人遵守规则,干的是一份大致相当于助理教员(ushers)的工作。他们阻止恃强凌弱,仲裁一切争执,惩罚违规者,在弱小男生与村民或店主发生纠纷时进行干预。简而言之,英格兰的情况是学生管理学生,每一名学生首先服从权威,到了一定时候又施行权威。在校最后一年,每一名学生已被招安,站在校规——犹如国法——的一边,维护它的尊严变成了他的职责,他懂得它的价值,自觉自愿地遵守它,而不是违反它;相反,法国的男学生是决不会放过违规机会的。”

泰纳注意到了这种制度的后果:“因此,当他们离开中学开始他们的成年生活时,他们较少将规则视为荒唐,或将权威视为可笑。他们让自由与服从达成了和解,他们更能理解一个社会存续下去的条件,也更能理解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泰纳还指出,在英格兰,“智力的学习和培养放在末位,性格、心灵、勇气、力量和身体的锻炼放在首位”。在与父母的关系中,英格兰儿童是法律上、社交上、道德上的独立的个人,而且他们“成人化”的过程非常迅速:“英格兰的儿童早早地成为了理性的、容易沟通的人。”

有些儿童去上学,有些儿童去做佣工或学徒,英格兰的这类机制把你带出了家庭,把经济与社会分隔开来,把你放到了市场和社会流动的阶梯上。作为分立的个人,你在法律上成为了权利一义务的完全承担人。你的社交网络、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不由父母塑造,而由朋友、老师和雇主塑造。你学会了独处,学会了利用你自己的资源,学会了独立和顽强。这使你准备好了应对各种情况,尤其是应对极度的艰难困苦:“1991年,商人罗杰·库珀(Roger Cooper)离开伊朗时解释说,任何人,只要经历过他在布里斯托尔的克里夫顿公学(Clifton College)的生活,那么, 在被宣判间谍罪,并被投入德黑兰臭名昭著的埃尔文监狱(Elvinprison)之后,他一定能够幸存下来。这不仅是因为低劣的食物和全面的艰苦环境起了作用,更是因为早年的教育使一个人学会了如何生活在可望而不可即的现实世界之外——无论那是在布里斯托尔,还是在暗无天日的苏丹。”

英格兰的语文学校(grammar schools)和公学(public schools)以及大学形成了一个非凡的教育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它的设计宗旨是教人们思考,包括如何记忆、如何论辩、如何反驳、如何试验新思想、如何发明新的解决方案、如何说服他人。诚然,很多教育体系的设计宗旨都是教人们思考,但只能按当前政治和宗教所认可的思路,作狭窄的、有的放矢的思考,修道院、伊斯兰学堂(madrasahs)或中国的儒家教育就是例证。

而且,英格兰中世纪以来的教育是一个影响力极大的程序,因为它是在家庭之外,从一个人很小的时候开始的。如前所述,从八九岁开始,穷孩子去为别人做佣工或劳工,稍微富裕一点的去做学徒,中产阶级的去读语文学校或公学,富裕的被上流社会家庭收去做侍从(pages)。如此这般,一种传统逐渐发展起来,最终导致了英格兰的一种最著名建制的产生:据统计,1820年英格兰有2万所小学,还有许多举世闻名的公学,譬如伊顿(Eton)、温彻斯特(Winchester) 、拉格比 (Rugby)、威斯敏斯特 estminster)、查特豪斯(Charterhouse)。

英格兰儿童的性格在这里得到了塑造,这种性格的基础,是在非家庭关系中的成功,是与广大世界的搏斗,而不是大多数文明中的家庭主义教育(familistic education)。英格兰的男孩子们,尤其是寄宿学校的男孩子们,经历了一系列教育机构——小学(Preparatory School)、公学、大学——的陶冶之后,应当会被培养成坚韧的、自信的、足智多谋的成年人。除了教给他们心智工具(tools of the mind)以外,还要教给他们具体技能,使他们能在东印度公司、印度的行政机关、伦敦的金融或法律机构中发挥有效的作用。此外还要在他们身上培养一系列品质,例如通过游戏培养合作精神和大无畏精神,通过级长制(prefect system)培养责任心和统治艺术,通过抗击外在威胁培养内在力量,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是公共生活技能,而非家庭生活技能。英格兰的教育制度是我们理解现代世界起源之谜的关键,正如中国的儒家教育制度是凝聚昔日中华文明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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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教育制度直接馈入了16世纪后半叶从英格兰诞生的那个想像的帝国,并且支撑了英国的政府系统——统治国家的绅士们从同类学校毕业,拥有伊顿、剑桥、四大法学院的关系网,离校后开始管理一个一体化的政治-法律-经济体。教育体系是特权之棱堡,然而是个比较开放的棱堡。它是英格兰生活的一个格外重要的成分,卡默茨注意到,英格兰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在英格兰生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远非其他任何一个杰出的教育体系所能及。……它们成功地保存并发展了某种类型的性格和某种公共服务理念,没有这些,英格兰绝不可能成为今天这样的国家。”

在欧洲的大多数帝国,帝国主义者都倾向于“当地化”。也就是说,居住在海外领土——印度支那、拉丁美洲、非洲——的帝国主义者将子女就地送人教会学校或其他学校。由于接受当地教育,与当地人频繁通婚,与祖国绝缘,一两代人以后他们滋生了强烈的异国感。同样的情况也或多或少发生在大英帝国的白色地区(white parts),那里建立了优秀的中小学和大学,譬如哈佛和耶鲁,两三代人以后,他们也滋生了疏离感,于是他们在美洲决定与祖国分离了。

然而,大英帝国四分之三的领土并非白人殖民者的一统天下,例如西印度群岛、印度、缅甸和非洲,那里发展的教育体系与祖国的并无二致,只不过是拉伸到了远方和全球各地而已。身在印度或非洲的英国父母也将子女送出家庭,去读寄宿学校,但不是就地读,而是漂洋过海,回“家”到英国去读。

我自己家里好几代人都经历了同样的程序。我们6-8岁被“送回家”—我自己是从印度被“送回家”;然后被放到最低的梯级,即寄宿学校,在那里我们“变成”了英国人。我们学习游戏、俚语、反讽、阶级体系、本“部落”的神话和仪式。寄宿10年之后,或许再加上3年的大学或军事院校生活,我们从头到脚变得十足地“英国”了。于是我们准备好再次进人程序,也就是加入印度行政机关,或者到远方开茶场。当我们枯坐在世界的遥远角落时,我们心里从不怀疑英国是我们的“家”,我们只是异国他乡的旅居者,如果我们有了孩子,我们也会把他们送回去,放到同一架梯子上。

换言之,我们学会了玩一场“做英国人”的游戏,我们变成了“这个品种”(the Breed)的一分子。这个程序体现在纽博尔特的一首名诗中,他以自己在克里夫顿公学的生活为基础,描述了一个人在那里学到的功课如何被携往未来的一切所到之处。如果我们认为滑铁卢之役是在伊顿公学的操场上打赢的,那么下文是对此种信念的一次诗意表达:

今夜运动场,屏息又住声,
有十分要拿,有比赛要争;
蓄势的球场,眩目的灯光,
一小时争斗,运动员上场。
并非为一件有绶带的外衣,
或为一时荣名的自私希冀;
为的是队长在肩头的一击:
“加油!加油!玩好游戏!”

大漠之沙粒,浸透一片红,
方阵在破碎,鲜血染荒冢;
机枪已哑火,团长已阵亡,
尘埃狼烟中,将士眼如盲。
冥河之水已漫过右岸左堤,
英格兰太远,荣誉徒虚名,
是学童的声音把队伍召集:
“加油!加油!玩好游戏!”

一年复一年,受神圣谕令,
看妙音起处,乃母校清影;
母校之子啊,人人须聆听,
片刻未敢忘,殷股之叮咛。
男儿们张开了欢愉的胸臆,
终生铭记有如不灭的火炬;
再向身后的队伍依次传递:
“加油!加油!玩好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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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率或正式教育普及率是否与工业化有因果关系,这个问题已有大量讨论。莫基尔大概说得不错:“总之,鲜有证据表明教育在英格兰工业革命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却有证据表明经济活动也许可用其他一些抵补优势(offsetting advantages)去补偿教育不良的劳动大军。”例如,在现代早期,日本的识字率高于英格兰,但是并未导致日本的工业化。

说不定恰如莱恩暗示的那样,等式是倒过来的,也就是工业化唤起了城市劳工对读书写字的更大兴趣,而非相反。“如果一个访问欧洲的陌生人,譬如一位受过教育的美国人,有机会周游英格兰和德国,他会宣称英格兰是这两国中教育程度更高、读书更多的国家,因为所有的指数——印刷业、文具店、书籍、活页文章、报纸、小册子、广告、布告、招贴——无不表明:即使对于社会的最底层阶级,读书写字也是生活的必需品,而不仅是消遣,并且深入到了他们的每一项日常活动之中。

英格兰的教育体系并不是世界首次工业革命的惟一起因,它与阶级体系、经济体系、法律体系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工业革命的一揽子背景。整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单是一个有关识字率的统计学问题。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个人与家庭分离,到家庭以外去接受宽泛的独立活动训练。对劳动大军来说,计数和识字的技能也许有用,却非不可或缺;而对绅士统治阶级和帝国海外人士的成长来说,独特的语文学校和寄宿学校制度倒是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同样值得强调的是,尽管英格兰的识字率也许不及某些国家那么高,但是英格兰特有的社会结构却让识字人口分布得比大多数国家更广。在一般的旧制度社会,充其量只是一小撮占总人口5%的最高层人士有着较高的识字率,农民一律是文盲;但是在英格兰,占总人口半数的“中层”和以上人士至少有一定的断文识字能力。例如,截至16世纪,约曼构成了送子读大学的最大阶层之一。事实上,约曼阶层构成了识字群体的中坚,因此拉蒂默(Latimer)在对亨利八世国王的某次布道中说:“倘若陛下听凭约曼们不能送儿子去上学……则终将毁掉这个王国。”识字的普及也许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但肯定不是惟一因素。

有一个重要表征恰好与英格兰的社会结构和英格兰人的法律身份缺位十分配套,那就是英语的平等主义性质(egalitarian nature)。爱默生注意到了德国和英格兰在语言方面的差异:“在德国,有知识的人说一种语言,群众说另一种语言,两者互不搭界,以致我们听说,任何一位伟大德国作家笔下的情感和词汇都是下层阶级闻所未闻的。但是在英格兰,贵族的语言也是穷人的语言。在议会,在布道坛,在剧院,当演讲者站起来表达思想和感情时,其语言马上化成了大白话。即使街头百姓,也能最好地理解最美的言辞。他们的语言仿佛直接来自《圣经》、弥尔顿(Milton),柏(Pope)、扬(Young)、科伯(Cowper)、彭斯(Burns),或司各特(Scot)。”这说明,尽管罗曼(Romance)语系充满了身份标记(status marks),譬如“您”(vous)或 “你”(tu),英语中却没有这种众所周知的现象。英语好像出了什么怪事,以致远离了敬语(honorific)和身份区别用语,寥寥几个残留者后来也受到了挑战,一个例证是贵格会教徒反对使用 "thou" 和 "thee"。

布洛赫认为,英格兰的与众不同在于其语言,因为从盘格鲁-撒克逊时期起,英语就不在白话和宫廷语言之间划分界线,换言之,英语是全民共说,全民共写的语言。后来拉丁语成为了全欧洲的精英用语,但是惟独西欧有“一个社会是长期的例外,它就是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不列颠。这并不是说那里不写拉丁文,或写不好拉丁文,而是说拉丁文绝非那里惟一的书面语。古英语很早就被提升到了文学语言和法律语言的尊贵地位,阿尔弗雷德大王的愿望是:青少年应当首先在学校学英语,出类拔萃者再继续学拉丁文。诗人们用英语写诗歌,这些诗歌的记录和流传既是通过文字,也是通过诵读。历代国王将英语用于他们的法律,大法官法庭(chanceries)也用英语书写法律文件。……这种文化在当时的世界上是独此一家,它能借助一种广大民众采用的表达媒介,与最高雅的层次保持联系。”诺曼入侵之后的一两个世纪,英格兰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人士操用法语,形成了英语和法语在一定程度上并埒的局面。但是这种差别日益减小,及至14世纪,英语已成为国语,不过拉丁文仍然是一种书面语,在宗教和某些法律分支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欧洲其他地区的语言出现了阶级差别:“在欧洲大部分地区,老百姓的语言——它们均有日耳曼语系(Germanic group)的渊源——和知识分子的语言属于两种毫不相干的语系。……年深月久,两种语言的分界线变成了两个不同的人类族群(human groups)的分水岭:一方面是绝大多数未受教育的民众,其中每一个人都囿于自己的当地方言;至于文学,他们只知道几首世俗的诗歌,几乎全靠口口相传。……”

综上所述,我们从英语的语法和词汇上发现了一种不分阶级的全民语言。然而,由于英格兰人重视财富和教育方面的微妙差异,所以他们以另一种方式玩这种可以区别阶级的语言游戏。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口音来区别:任何一个英格兰人在几秒钟之内便可凭口音知道另一个英格兰人属于哪个阶级。不过,口音是能够学会的,这正是萧伯纳剧作《皮格马利翁》(Bernard Shaw,Pygmalion,据此改编成电影《窈窕淑女》[My Fair Lady])的主题,也是昂贵的寄宿学校和大学的中心任务之一。

另一个区别是看一个人所用语码(linguistic codes)的复杂程度。中层和上层阶级使用复杂语码,下层阶级使用的语码较为有限。不过这仍然可以改变,人们不难把简单语码变成复杂语码。我们的家中若有子女或孙辈上学,便知学童跟家人谈话可以截然不同于跟朋友谈话。因此,在英格兰,语言规则像游戏规则一样,适用于全民,以平等为其基础,只是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玩语言游戏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但是总体说来,英语是一种极其民主、积极和直率的语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尔王子(Prince Hal)跟父亲谈话和跟福斯塔夫(Falstaff)谈话没有显著的差异,李尔王(Lear)跟小丑谈话和跟女儿们谈话也没有鲜明的区别。乔叟小说中的人物形形色色,操用的语言却大体相同。

此外,英语也没有性(gender)的区别,罗曼语系和其他些语种却大力强调这种区别。人类学家阿尔弗雷德,克罗伯写道: “性是印欧(Indo-European)语族的一个古老成分。但是顺便说一下,在英语中,就名词、形容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的正式用法性而言,性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仅仅滞留于人称代词的第三人称单数——他、她、它。一本真正实用的,不受传统束缚的当代英语语法书绝对不会提到性,除非是在讨论这三个小小的代词。”英格兰妇女无须像其他大多数社会的妇女那样,用一套专门的敬语和恭称对男子说话;全体英格兰人也不像法国人那样,区分阳性(male)名词和阴性(female)名词。英语一概都是中性(neutral),至少从13世纪以来就是如此。这或许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地都受到了英语的吸引,也揭示了为什么在用英语教学的学校里,英语似乎增进了女学生的自信。

最后,英语是一种全国通用语言。虽然各地的方言有很大差别,但是英伦小岛南部的人都说同一种语言(威尔士的部分地区除外),如同他们实施同一种法律。这是19世纪下半叶以前英格兰与所有欧陆国家的一大差异。

共同的对话基础导致了英格兰人对含蓄表达(understatement)的重视。爱默生说:“英格兰人说话留七分,躲开最高级形容词,闭口不说恭维话,而且他们声称:在法语中一个人不撒谎就无法讲话。”或如莫罗阿(Maurois)的观察:“如果你是世界网球冠军,你就说:‘是啊,我网球打得不太坏。’ 如果你独自驾一只小船横渡了大西洋,你就说:‘我作点儿划船运动。’” 英格兰的中产阶级尤其鄙视说话夸张,满口恭维,滥用华丽辞藻。

英语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反讽(irony),以及比反讽更热辣的形式——讽刺(satire)。从乔叟,到莎士比亚、蒲柏和斯威夫特,再到奥斯汀、王尔德和沙利文,英格兰的许多伟大作家都是此中高手。帕克斯曼描述道,在艾伦·班尼特的剧作《故国》(Alan Bennett,The Old Country)中,一名叛国间谍是这样思考英 格兰的:“我们是在反讽中孕育的人,我们从子宫游进了反讽——反讽是羊水;它是银海;它是他们僧侣般的事业的水泊,冲走了罪孽、目的和责任。打趣却又不打趣,介意却又不介意,认真却又不认真。”

我惊奇地发现,我的中小学教育有很大一部分花费在学习如何掌握反讽和讽刺这两种修辞艺术和文学技巧上。大部分英式幽默的关键是玩语言游戏,说反话,向对方传达隐蔽的信息。人类学家凯特·福克斯发现,反讽式的幽默是英格兰今日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习惯于不说出心里的真意;反讽、自嘲、含蓄、拐弯抹角、语焉不详、佯装礼貌是我们根深蒂固的本性,是做英格兰人的要素之一。这种独特的头脑构造是从小培养的,我们的儿童到了上小学的时候,一般已经掌握了迂回吹牛的艺术,也已经有能力自嘲地吹奏喇叭了。

反讽要想奏效,听众必须能够读懂言下之意,也就是能够分享一个话音的隐蔽而间接的含义。英格兰文化中有太多共同的价值观和话题可以分享,这使得反讽和讽刺能够风靡全国。

反讽的第二个背景因素是权力平等和不平等此起彼伏。最明显的例子是政治生活。18世纪是英格兰反讽和讽刺的黄金时代,产生了德莱顿(Dryden)、蒲柏、《乞丐歌剧》(Beggar's Opera)等等。最近几十年,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东欧国家,因为那里的政治体系受到了某种掌控,明明有太多现象值得批评,却不允许公开批评。同样,维多利亚时代的虚伪(hypocrisy)和言不由衷也为王尔德、萧伯纳等人的反讽敞开了大门。人们不得不迂回地攻击政敌和社会权势。

许多反讽和讽刺玩的是一种礼貌礼仪的喜剧。当然这不是英格兰的独家把戏,法国也充满了反讽,其中翘楚是莫里哀、拉辛、伏尔泰的作品,然而奇怪的是,法国的讽刺有一种不同的风味,有时它更痴迷于宫廷生活,也更尖酸刻薄,英格兰的反讽和讽刺可以非常恶毒,不过一般却并不恶毒,如简·奥斯汀那样,更像是猫儿似的抚弄。它的最佳境界是,某种隐藏的含义蓦然击中了听者或读者,但是即使在这时候,他们也不能确定究竟是有一枚真炸弹还是一枚想像的炸弹。

幽默很可能是英格兰人最重要的文化特点,这个事实是一种广泛的语境,其中反讽占据了格外重要的地位。这里我不打算赘述,仅从人类学家凯特·福克斯就此问题的长篇论述中摘录一个文段:“英格兰人对幽默并不拥有一种全球垄断,然而他们的独到之处是,幽默在英格兰日常生活和文化中无处不在,其重要性超过了一切。……实际上,英格兰人的每一场对话和每一次社交互动都至少包含着一定程度的揶揄、戏弄、反讽、俏皮话、嘲笑、双关语、讽刺、含蓄表达、幽默的自嘲、挖苦、对华而不实的讥诮,或者纯粹的胡说八道……当他们没有把握的时候,就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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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非常古老,它的根子几乎没有受到拉丁文的影响。如同英格兰的法律一样,它也具有未曾中断的连贯性。阅读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和中世纪的英格兰文学,尽管你需要一个习惯过程,但你仍觉得它相当熟悉,觉得乔叟很容易理解。布莱克(Blake)、华兹华斯、科贝特(Cobbett)、狄更斯、吉卜林(Kipling)、奥威尔等,很多作家都是简洁明快的写手。

英语是微妙的、多层次的,适合于反讽、讽刺和各种精妙曲折。它是店主、律师和行政官员的语言,也是科学家和艺术家的语言。它充满个人主义色彩,很重视人称代词,像英格兰的亲属称谓一样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它也能正视对方,足以实现协调、友谊和合作。此外,它大力强调时间和动作的形态,有很多组复杂的动词形式。

英语也极富音乐性、节奏性和暗示性,到了弥尔顿、济慈、霍普金斯的手中,它可以用最动听和最直接的方式说出最深刻的真理。大卫·塞西尔指出:“英语是诗人的语言,是适于用来描写事物和表达感情的最理想工具。它是灵活的,它是多变的,它拥有无限的词汇量,能传达各种微妙的色度,能栩栩如生地向心灵的眼睛展开它希望召唤的画幅。更因为它丰富多彩,它能描绘所有那些无名的情绪、那些缥缈的幻想——许多诗歌的素材就是由它们组成的。世界上再也没有一种更好的语言能够如此触动心灵和点燃想像了。”

大卫·塞西尔继续写道:“每一个伟大的民族都用艺术表达自己的精神,通常是用某种特定的艺术形式。意大利人以绘画著称,德国人以音乐著称,俄国人以小说著称。英格兰却以她的诗人而饮誉。……英格兰诗歌的壮丽辉煌有着惊人的连续性。德国音乐和意大利绘画充其量只有200年的兴盛,但是英格兰从14世纪至今连续不断地产生伟大的诗人,形成了艺术史上空前绝后的奇观。”诗意不限于我们所定义的诗歌,它的一次最杰出表达或许发生于17世纪,在《圣经》被翻译成“标准钦定本”(Standard Authorized Version)的那一刻。这个译本成为了诗歌和文学的瑰宝,至今还让我们很多人感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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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劳斯·佩夫斯纳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中欧犹太移民,在“二战”的阴影下研究英格兰文化并陶醉其中。他对英格兰艺术的某些特点极具洞察力。他的“里斯讲座”(Reith Lectures)被扩展成书,以《英国艺术之英国性》为题出版(1956年),书中评述了英格兰艺术的一系列表征,下面稍加引述。

一个观点是在谈到英格兰民族性时经常提出的,那就是:英格兰艺术充满了矛盾对立,惟一的理解方法是观察一对对难以消解的张力之间的交互作用。因此佩夫斯纳写道:“撰写艺术风格史也罢,绘制国民文化地图也罢,惟一可能成功的办法——亦即逼近真相的办法——是从两极对立的角度去完成,也就是观察一对对看似性质相反的事物。”他赞同地引用了布莱克的评论:“没有矛盾就没有进步。离开了吸力和斥力、理性和活力、爱和恨,人类就无法存在。”他举了一个例子:“垂直哥特式(Perpendicular)是刚直不阿的,装饰哥特式(Decorated)却是偏 斜的、多变的、任性的、非逻辑的、不可预测的。它是无理的, 相反,垂直哥特式却是有理的。”佩夫斯纳寻找的是一种深层逻辑,能将所有这类表面上的矛盾体贯通起来。

英格兰人让不可化解的矛盾变得可以容忍的一个办法,是佩夫斯纳多次说到的虚伪或伪善(hypocrisy or cant)。不过佩夫斯纳认为,与其说这是“虚伪”,不如说是“折中”(compromise)。例如,“雷诺兹(Reynolds)的每一幅办公室肖像画都是折中的范例。”他给出的另一个例子是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的作品,然后他将这个表征与一个更广泛的特点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宽容——就事论事,反对盲目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佩夫斯纳的心底或许还在回忆希特勒、墨索里尼、斯大林、佛朗哥统治下发生的事情。

佩夫斯纳之所以举出威廉·莫里斯为例证,是因为莫里斯一边鼓吹社会主义,一边为富豪们制造令人叹为观止的奢侈品。莫里斯等人的艺术不讲逻辑,前后矛盾,然而,“说不定非逻辑性(illogicality)也是一种民族性?——毫无疑问是这样。英格兰不同年代的建筑风格含有奇妙的非逻辑性,这一点稍后讨论,眼下我们只须记住,英格兰人心理上的矛盾、折中、虚伪是三个多么紧密的近邻。我们还应当认识到,‘就事论事’只是这种特质的第四个侧面。……‘就事论事’可说是英格兰文明的一大福气。……因此,超然物外(detachment)是‘就事论事’的必然结果。

然而,缺乏统一的、激越的、逻辑一致的想像力是要付出代价的。佩夫斯纳认为这个代价是:无论在音乐或绘画领域,还是在建筑领域,英格兰都未产生最伟大的艺术家。实际上,英格兰在文学和科学领域人才辈出,莎士比亚、牛顿、达尔文的恢宏思想不容小觑,但是佩夫斯纳没有用他们来平衡自己的说法,而只是指出,英格兰“没有巴赫,没有贝多芬,没有勃拉姆斯;没有米开朗基罗,没有提香,没有伦勃朗。……业余画家要想一辈子保持业余身份,他们就必须欠缺一股猛烈的冲动——冲向一种心无旁骛的、必须奉献终身的自我表达。”在《英国艺术之英国性》的结论中,佩夫斯纳再次列举了那批英格兰无法比肩的欧洲艺术巨匠的名字,并再次给出了相同的理由。他说,英格兰之所以缺乏卓尔不凡的天才,“依我之见,是因为英格兰的民族性日益偏重于实用意识、理性和宽容的缘故。英格兰的民族性在收获了宽容和公平游戏的同时,却也失去了狂热,至少失去了一种激情——本来仅凭这激情本身就足以产生最伟大的艺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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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夫斯纳认为,有一种特殊的建筑风格是英格兰艺术中最具英格兰气质的,那是13-16世纪的英式垂直哥特(English perpendicular)建筑风格。出于好几个理由,此种建筑风格对于我们这本书的论说格外有意义。首先它很古老,出现在16世纪宗教改革之前很久,而且它是英格兰独有的。它从14-16世纪持续了足足200年,其间几无变化,这使我们不禁怀疑:当时英格兰社会的整个思想意识是否果真是在从中世纪的前资本主义形态转型。

其次,这种风格等于是从建筑学上表明了英格兰生活各领域之间至关重要的分离。佩夫斯纳相信,英格兰中世纪艺术最为独特的一点是,它将教堂中的一部分隔离成了一些矩形的盒子,各自独立,而不是统一起来,变成惟一空间作主导。不妨说,只有事后追想,教堂的整个空间才好像是统一的——这方面的最辉煌范例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礼拜堂(King's College Chapel)。

此种风格我将留给佩夫斯纳自己去解释,但是我要指出他的言下之意:这是英格兰非极权主义(non-totalitarian)艺术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不压制平衡,也不禁止分立。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即兴艺术(a pragmatic,ad-hoc art)。佩夫斯纳不断地将它与英格兰的其他一些现象联系起来,例如英格兰的实用主义哲学、法律体系、追求个性和自由,等等。

垂直哥特风格显然从多种传统中汲取了元素,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它又是纯粹英格兰式的:“中世纪后期—亨利五世、亨利六世、亨利七世时代——英格兰的那些宏伟的教区教堂,在每一个侧面都无与伦比地体现了彻头彻尾的深刻的英国性。”而且,垂直哥特风格非常保守,显然是既渴望保留某些仍然奏效的元素,又拒绝某些随着罗马影响的回潮而出现在欧洲大陆的新风格。“令外国人惊讶的是,保守主义顽强地表现在另一个事实上:垂直哥特风格——所有建筑风格中最具英国性的风格——一旦问世,便几无变化地持续了一百多年(约1350-1450)。”佩夫斯纳重申了这种英国性和延续性:“它的英国性是如此深刻,以致垂直哥特风格的任何一个细节在国外就连依稀的相似物都找不到;它的英国性是如此深刻,以致它毫无变化地延续了将近200年。垂直哥特风格被引证为保守主义的标志,但它实在也是英国性的标志。”

垂直哥特风格的要义是什么?佩夫斯纳通过一番描述表明,其要义是中央化的缺位,以及一种整体的、包罗万象的、统一的概念的缺位。“中世纪后期的英格兰教堂采用木顶(timber roofs),而非石穹(stone vaults),几乎无一例外。这些木顶却像最精美的石穹一样复杂,也像后者一样有棱有角。它们堪称细木工匠的胜利凯旋……它们也反驳了所谓忽视空间造型是英格兰特性的论调,你甚至可以说,它们使整个建筑变得浑然一体。在石穹教堂中,墙壁的外在材料和内在特性一气呵成,没有间断,直抵我们头顶上的穹隆的最高点。穹隆使空间收束起来,也将各个部分连接起来。但是在英格兰,你见到的是一面又一面的墙壁,墙与墙之间是一道又一道的桁梁。局部依然是局部,彼此之间依然隔离。”

接下来,佩夫斯纳列出了一些表征:“棱角(angularity)必须优先考虑。垂直哥特式教堂的方形圣坛(chancel)见棱见角,恰好和垂直哥特式教堂的方形平顶塔楼(square-topped tower)遥相呼应,这在欧洲大陆极其罕见。……方形平顶塔楼是最具英国性的,它不展示雄心,它在垂直线和水平线之间折中,甚至有一种平铺直叙的意味。”另一个表征是圣坛:“教堂的平面图也同样令人信服地凸现了英国式的方方正正,这方面最具说服力的例证是方形圣坛的历史。”

与同期欧洲大陆的建筑对比,佩夫斯纳得出了英格兰建筑别具一格的论点:“确实……英式哥特大教堂历来比法国的大教堂孤傲得多。后者更加紧密地塑造和统一它的体积和空间,英格兰却不接受法国的创新。这种态度或可称为保守主义,但也标志着英格兰人独有的对服从的厌恶。让我再次强调,局部之间保持着协作,相辅相成,并且是方盒形状,而不是圆形。”

英格兰建筑风格是不统一的、非逻辑的、实用主义的、即兴的、无原则的,这一切特性在罗斯金笔下都有记叙。佩夫斯纳给出的一个例子是林肯大教堂(Lincoln Cathedral):“林肯大教堂的‘疯狂穹隆’(crazy vaults)……的非逻辑性(illogicality)令人错愕。”他继续论说:“毋庸置疑,非逻辑性必须被列为一种英格兰特性。……英格兰人厌恶把一个思想或一个思想体系推向其逻辑的最终点,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无须赘言。”

另一种对比方法,是在实用主义合理性(pragmatic reasonableness)与浓烈激情之间进行对比:“无可否认,垂直哥特式建筑和帕拉第奥式(Palladian)建筑背后都隐藏着合理性,也时常隐藏着——用大白话来说——一种通情达理。……林肯大教堂和夏特尔(Chartres)大教堂的始建日期相距不超过5年,两相比较之下,我要重申:再也没有什么能比法国纵向风格与英格兰双向平衡风格——或曰优柔寡断或折中妥协——之间的反差更醒目的了。……林肯大教堂由此缺失了热情……却收获了醇厚的人性和单纯的快乐。”

至于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些差别,佩夫斯纳可不是社会史学家或经济史学家。他好像最喜欢把英格兰艺术——尤其是绘画艺术——的特性解释为气候所致。我们不太容易看出气候如何能解释英格兰的垂直哥特风格,除非洋洋洒洒地立论,并最终导致一个结论:英格兰广泛采用橡木做屋顶。有助于我们思考的倒是其他一些评论,它们将这种建筑艺术归因于英格兰很早就流行中产阶级的金钱价值观和实用主义。

佩夫斯纳在其著作的较早章节曾经详论贺加斯,并指出贺加斯和其他一些画家是地道的中产阶级。贺加斯“不仅属于中产阶级,而且他是中产阶级的示范性人物。他的姐妹们卖男女服饰。……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他那个世纪和前一个世纪的艺术家大都来自这样一个阶级。……我将在后文中论证,所谓英国性,至少早在英国历史上最具英国性的一个阶段,已经具有了中产阶级特有的诸般表征。”

他所说的这个较早阶段是一个最具英式垂直哥特风格的阶段,为了举例说明自己的论点,佩夫斯纳提出:“理性主义,或用大白话说,明智的行为方式,断然是中产阶级的理想。无怪乎我们发现它是中世纪末期的主导力量。将14世纪后半叶和15世纪视为一段商人占优势的时期,绝不是什么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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