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企图定义“民族性”(national character)的努力注定失败。无论何时,只要我们打算描述一个民族或国家(nation orcountry),我们很快就会明白:民族或国家因时间、阶级、地域而异,无所谓一致性,民族的性格也随环境而变化,无所谓一贯性。
如果定义民族性是普遍的困难,那么定义英格兰的民族性就是极端的困难。大卫·休谟的观察十分准确:关于英格兰民族的共性,你惟一真正有把握的是英格兰民族根本没有共性。“我们可能时常评论同一个民族身上奇妙地混杂着不同的风格和性格——尽管这个民族操用同一种语言,服从同一个政府。在这一点上,英格兰人大概是有史以来最突出的民族。”因此,“较之普天之下的任何民族,英格兰人拥有的民族性是最少的,除非这个特点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民族性。”埃尔斯佩思,赫胥黎说得不错: “找来一打英格兰人,问问他们‘英格兰是怎么个国家?’你会得到一打答案。……英格兰对于四千万个不同的人来说是四千万个不同的东西,你不可能用一页书、一章书,甚或十几卷书把它说尽道绝。”
民族性的多样化和矛盾并不是生理原因造成的,所以休谟说:“至于生理原因,我倾向于彻底怀疑它们在这方面的作用,我也不认为人类的性情或天性应当归因于空气、食物或气候。”休谟相信,英格兰民族性的成因在于一种混合政体——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的三结合——和一种混合宗教,“你在他们当中可以找到所有的教派”,盖因“人人享有莫大的自由和独立,故能尽情展现自己的独家风格”。
进一步追踪休谟的论说脉络,我们会发现,英格兰民族性的多样化来源于各领域或各建制之间的分离。本书的主旨是讨论现代性之奇特,连同它的一系列互相冲突的价值(clashing values),如在等级制与平等性之间、个人主义与合作精神之间、宽容与好斗之间。其实,只要将生活各领域分隔开,让任何一个领域都无法充当决定性基座(determining infrastructure),就不可能有任何 一种组织原则(organizing principle)——很多社会的组织原则是亲属关系,有些社会是宗教,另一些社会是共产主义——把国民变得千人一面,而只能放任他们各行其是。曾有某国领袖强制推行统一:统一的服装、统一的生活方式、统一的性别;其他类似的政体也曾强求一致。然而英格兰处在相反的极端,它是一群你争我斗的个体,是一种百花斗妍的局面。
英格兰的情势如此混乱,我惟一能做的是跟踪几位外国人的观察,并指出英格兰民族的几种总体倾向和特性,它们绝对谈不上一致,反倒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千变万化,尽管如此,它们似乎仍体现了这群奇怪岛民的某种本质。有诗为证:
一个地道的英格兰人乃是一个矛盾!
论言谈,是讽刺!论事实,是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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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指出了英格兰上中产阶级人士的一个显著表征。既然托克维尔娶了一位英格兰太太,又在英格兰度过了经年,又在美国观察了英格兰的影子,他当然注意到了英格兰人的内敛(reserve)性格,也思索了它的原因:“很多人将英格兰人独特的反社交倾向和内敛而寡言的风度归结于纯生理原因。我可以承认他们的人种在这方面确有点奥妙,但是我认为更应当归因于他们的社会环境——如我们通过英美对比所证明的那样。”
他特别指出了两个英格兰人在外国邂逅时是多么谨慎:“如果两个英格兰人在澳一新地区(the Antipoles)偶遇,周围都是些陌生人——其言谈举止他俩几乎一无所知,这时他俩会瞪着好奇的眼睛,怀着隐秘的不安互相凝望,然后会转身走掉。万一其中一人向另一人搭讪,两人会小心翼翼,让谈话保持在一种克制的、空洞的气氛中,尽谈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托克维尔将此部分地解释为:英格兰人担心亲密的关系会让自己敞开大门接受对方的任何要求。换言之,一旦彼此接近了一步,英格兰人便不好意思拒绝履行一份帮助和支持同胞的义务;更何况——我猜想——离开祖国如此遥远,他们很难判断对方的社会阶层和背景。
托克维尔认为不能用气候去解释,他的想法很可能正确,不过泰纳却表示怀疑,他相信雾霭和潮湿至少是导致英格兰人独立精神的部分原因。还有一些人认为,这种性格可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遗传下来的古老特性,是一种好斗的个人主义的组成部分:“这些野蛮人带来了那种顽梗的个人主义——借用现代措辞;也带来了那种渴望随心所欲和维护个人自由的热情。”也有人认为应当归因于英格兰的宗教:“广泛流行的美以美教(Methodism)和新教,以及英格兰人的宗教观,恰好吻合他们寡言又寡欢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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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明英格兰民族性的一系列矛盾表征,下面援引四位观察家的描述。第一位是法国人索绪尔,他写道:“据说英格兰人非常骄傲,不少英格兰人的确如此,但是就全体英格兰人而言,与其说他们骄傲,毋宁说他们冷淡和矜持,而且他们天生不苟言笑——尤其是和法国人相比。”他又写道:“哪怕有20个男人坐在一家酒馆里抽烟和读报,他们也不大交谈,静得你能听见苍蝇的嗡嗡。偶尔对话,也被漫长的停顿打断,孤零零的一句‘你好’独自向你证明了他们知道你也在场,然后他们就金口难开了。”可是提起英格兰妇女的性格,他却写道:“现在我必须告诉你我对英格兰妇女性格的体会。我发现她们温柔、坦率、朴实,她们并不企图掩藏自己的感受和感情。”
在索绪尔之后,苏格兰人休·米勒在他的《第一印象》中给出了下面的报告:“……连绵的田野和房屋。英格兰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体现了英格兰人的孤立性和个人主义。”他将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相比较:“苏格兰人的形态不同于英格兰人,苏格兰人作为一个民族,可不是一堆互不相干的原子,而是一群个体聚合成的整体。”英格兰人的非睦邻性(non-neighbourliness)和孤立性令他印象至深:“邻里之间似乎互不了解。”同样,较之苏格兰人,英格兰人的个人主义也给他留下了强烈印象,譬如他说:“英格兰人更独立、更孤立地作为个人而各自凸现出来。……就这一点而言,英格兰人多少像是一些分散的原子,散落在引力影响的环境之外,却被圈禁在斥力环境之内。全体英格兰人作为独立分子而各自存在,犹如一盘散沙,不能抱团。”
迪希塔尔也作了同样的对比:苏格兰人丝毫“不像他们的邻人那样又古板,又拘泥,又挑剔,且因缺乏从容和随意,把自己弄得乏味无比”。泰纳也有同感,他指出:“英格兰不乏有教养的甚至博学的人,他们游历甚广,懂多国语言,但是与人为伴时局促不安。”虽然“这种窘迫和羞赧是日耳曼各族(Germanic peoples)的常态”,但是他注意到,某些表征却是英格兰人独有的:“在内敛、谨慎、含蓄之外,英格兰人独有的表征还包括:百分之百的自制,永远的泰然自若,逆境中的坚持不懈,严肃的心态,尊严的举止和高贵的风度,对一切温情或狂妄的规避……”
关于含蓄和低调的态度,佩夫斯纳也举了一个例子:“此外,这幅英格兰肖像还会保持长时间的沉默,偶尔开口讲话,声音也压得极低。……换言之,英格兰肖像掩藏的东西多于暴露的东西,即使暴露,也要以一种刻意的轻描淡写去暴露。英格兰男女是简·奥斯汀在《爱玛》(Emma)中所说的‘地道英格兰风格’的真实写照,这种风格是通过‘把真心依恋埋藏在一种看似冷漠的平静之下’而养成的。”
不知何故,这种民族性只是英格兰的专利,并未原封不动地输送到美国去。它似乎与英格兰人特有的阶级体系和俱乐部体系有关。爱默生写道:“约克郡的一位磨坊主告诉我,他不止一次从伦敦前往利兹,乘坐头等马车,与同一批乘客为伍,一路上连一句话都不交谈。”他又写道:“简言之,这些岛国人当中的每一个都自成一岛,安全,安静,孤僻。在一群陌生人中间,你会以为他是个聋子,他的眼睛也从不离开他的桌子和报纸去野游。”英格兰人生气勃勃,但是“这种活力出现在毫无好奇心的状态下,像石头人一样互相忽视。每一个人自顾走路,吃喝,刮脸,穿衣,打手势,以各不相同的方式做事,按自己的风格默默受苦,对局外人一字不提,惟恐干扰了别人,或者骚扰了别人”。总而言之,这个岛国“流行的风度是冷淡和压抑。绝不允许热情外露,除非是在听歌剧的时候。他们惟恐惹眼。他们要求压低嗓门,以免在房间里引起一丁点注意。”
我通过我自己的中产阶级生活注意到了一些同样的特点。我的祖辈和父辈都有一种强烈的内敛,近乎羞怯,尽管他们人生得意,成就斐然。这也是很多英格兰人的自传作品触动我的地方。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观察过一个人:“我相信他内心拥有的感情比他惯常表现的要多得多,感情的容量也比他已经开发的要大得多。他像大多数英格兰人一样,不好意思显露感情,但因缺乏显露,最终把感情本身给饿死了。”他补充道:“老实说,由于英格兰的民族性和英格兰的社会环境使然,人们不大可能因为对他人奉献同情而获得快乐,无怪乎同情心在英格兰人的生活规划中轻如鸿毛。”
内敛甚至表现在英格兰人的手势(gestures)上,或者毋宁说,表现在他们不打手势上。一个意大利人迷惑地写道:“为什么英格兰人不太打手势,莫非他们的胳膊总是胶在两胁上面?为了同样的理由,我相信他们的房间太小,以致他们舞起胳膊来不可能不打碎东西或妨碍他人。”南欧人,甚至法国人,喜欢大量使用身势语言,他们用手部和脸部交流,不亚于用语言交流;相反,英格兰人通常都很被动,一副高深莫测、泰然自若(stiff upper-lipped)的派头。
这种内敛、孤立和低调的一个显著原因是,他们难以委决应将忠心献给谁家——经济的、宗教的、亲属的、政治的纽带都在拖拽一个英格兰人,他不得不在雷区里小心移步,然而他也绝不是任何一条绳索的奴隶。因此,当英格兰人突然被战争、游戏、业余爱好、音乐或任何一种进取行为所激发,开始协力做事和共同分享的时候,他们便放松了情绪,消除了疑虑,愉快之情也油然而生。在我的学生时代和我的一生中,每逢我加入一项“游戏”或与人轻松相处时,我都曾发现这份愉快。除了在这些场合,一个英格兰人又能热情洋溢地谈什么?
爱默生也抓住了英格兰人的双重性格,他写道:“英格兰社会的风格和习惯是人为的——人造的人,带着人造的风格;所以一切都伯明翰化(Birminghamized)了。我们看到的民族,其存在本身就是一件艺术作品(a work of art):一个冷峻的、不毛 的、毗邻北极的小岛,正在变成一片全世界最富饶、最奢华的帝国领土。”他又写道:“这里有世上最优良的血统,天庭饱满,脚踏实地,有深度,有广度,波澜不惊;是一群沉着、内敛、眼界开阔、感情丰富的人,具有强烈的本能,但是也易于教化。”他还说:“他们心态积极,讲究方法,干净利索,拘泥形式,酷爱惯例,因袭传统,当然也热爱真理和宗教,但是一遇到形式问题就坚定不移。”他们是一国个人主义的、私人化的人民:“他们的贸易动机和帝国目标,是守护自己家园的独立性和私密性。”他又说:“英格兰人重视个人,这也是每一个社会的主要鹄的和成果。每一个人都得到允许和受到鼓励,去做他自己,并在耽于奇想的时候受到保护。”但是英格兰人也有另一个侧面,爱默生指出:“这些私密的、内敛的、沉默的、居家的人们可以拿出全部热情去追求一个公共目的,这种大爱的力量谱写了英格兰英雄们的浪漫传奇。”
在剑桥,我经常看到人们战战兢兢,生怕逾越了自己的专长和分工,这也和前文提到的反讽、含蓄、低调有关。羞怯、漠然,再加上自大、自负,构成了奇异的混合性格。
当然,英格兰人也有其他一些特性,其中之一便是自信和自大: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优秀的民族,甚至觉得只有自己才是正常人,别人都是怪物。索绪尔评论道:“我不认为还有哪个民族比英国人更加孤芳自赏,而且在言谈和行动中尽情表现这种孤芳自赏。他们轻视一切外国人,认为外国的事情不如他们国家干得漂亮,不过他们也确实有不少资本可以助长他们的自鸣得意,例如他们的爱国情怀,英格兰的财富、丰饶和自由,他们享受的舒适生活。”托克维尔也指出,英格兰“比其他现代民族较少同情心,她从来不注意外国人身上发生了什么、想些什么、感觉到什么、遭遇到什么、做些什么,除非是在考虑英格兰可以怎样利用他们的行为、他们的遭遇、他们的感受或他们的思想;当她貌似最关心外国人的时候,她其实只是在关心她自己”。
英格兰人的自信也许令人恼火,但是它也不乏正面效应。据莱恩观察: “自尊自重,个人价值感,君子与君子之间进行公平交易时互相信任对方的诚实正直,这些品质既来源于也引发了种健全的社会道德感,和一种适合于独立行动的高尚的社会性格(high social character) 由此形成了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和立宪政府(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的基础。”爱默生也指出:“英格兰人代表着自由。英格兰人虽然保守(conservative),爱钱财,爱爵位,但也爱自由。自由在英格兰牢不可破,因为他们比其他国民更有个人力量(personal force)。政府凡有不道德行为,全民族一定坚决抵制。”孟德斯鸠将个人主义与自由相提并论:英格兰的“每一名个人都是独立的”,“这个民族酷爱自由”。18世纪末,德国诗人和哲学家诺瓦利斯(Novalis)注意到: “每一个英格兰人自成一岛。”无怪乎独自待在荒岛上的鲁宾逊·克鲁索会成为民族榜样。盖尔纳正确地指出: “马克思已经发现鲁宾逊是经济学家宠爱的角色,然而鲁宾逊在哲学家的心底更受珍视,只是他们不常指名道姓地说起他而已。”
很多人认为,这种好斗的、自信的、独立的性格是英格兰人在19世纪取得成功的奥秘所在。托克维尔写道: “英格兰人确信本国法律是他的坚强后盾;他依靠自己;他不识障碍为何物,顶多承认自身能力的局限;他无拘无束地行动;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并被这种信念所鼓舞;他永无宁息地探究当下,永不懈怠地寻求最好。看到他如此这般,我绝不会忙着追问大自然是否倾囊而出,将所有的煤和铁都赐给了他。他的商业繁荣的原因完完全全不在那里,而在他自身。”爱默生也作如是观:“你不能用基督教、商业、大宪章、普通法、议会或文学去解释他们的成功,而应该用英格兰人的天性(naturel)中那种桀傲不驯的、伶牙俐齿的活力,加上一种雷打不动的四平八稳去解释。是这种天性使那一切变成了利器。”
英格兰人的独立精神伴随着对怪癖(eccentricity)的爱好。一位法国人说:“我胡作非为的怪癖简直让他们感激涕零。英格兰人永远对怪癖着迷。”有时候他们不拘小节,甚至达到你会认为没有教养的程度,所以另有一位法国人说:“再也没有什么地方比英格兰更能允许一个人在上流社会随随便便的了。繁文缛节一钱不值,大部分时间你可以对它不闻不问。因此,若用法国标准来衡量,英格兰人,尤其是英格兰女人,似乎举止欠雅。……他们低声哼曲子,他们打唿哨,他们坐在一把宽大的扶手椅中,把脚跷在另一把扶手椅上,他们在房间里随便找一张桌子坐下,他们还做其他千百种荒唐事,放在法国会很可笑,放在英格兰却理所当然。”托马斯·柏克举了一个有关怪癖的小例子,那就是酒馆和客栈的命名:“听任自己真实的情感和思绪信马由缰,他们想出了如此这般的名字:谁的主意?—格兰蒂太太的武器—老朋友—磁铁和露珠—达比和琼—丰饶之角—烤炉和篮子—灿烂的太阳—出租日—必死的凡人—快乐的五月—贝尔和龙—徒劳无功—酗酒的哲学家—好心好意—舒适之堡—猫和羊肉—颠倒的世界。”
英格兰人的矛盾性格可以发展到言行不一的地步,因而显得虚伪。托克维尔写道:“在我看来,英格兰人有一点和我们截然不同,实际上是和所有其他民族截然不同,以致他们简直形成了人类中的一个独特品种。他们经常说一套,做一套。”
最后可以造成一种英格兰地方风尚,它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瑕瑜互见:“论天性,英格兰人既不是传教士,也不是征服者。他喜欢乡村胜过喜欢城镇,喜欢故乡胜过喜欢异邦。如果本地人能够既是本地人又是陌生人,还能够和他本人保持一段舒舒服服的距离,他会喜之不尽,大松一口气。”
这种性格似乎也导致了一种永久的童心和青涩,仿佛拒绝长大。“如果你跟他们混得更熟,你会发现他们又善良又温和;他们从不多言多语,因为他们从不谈论自己;他们玩得像孩子一样尽兴,但是脸上挂着最严肃、最坚毅的表情;他们骨子里带有一大套礼貌礼仪,同时他们却像兽崽一样随意随性。他们顽固不化,不能调整自己;他们保守,忠诚,相当浅薄,永远寡言少语;他们不能脱下他们的皮囊,然而那是一副结实的、在每一个方面都堪称卓越的皮囊。”
耐人寻味的是,从《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维尼熊》(Winnie the Pooh),到《指环王》和《哈利·波特》系列,最近二百年最流行的儿童文学作品有许多都是英格兰作者的手笔。“这种不肯长大的心态,是20世纪英格兰民间传说的核心表征。当未来饱学的科学家试图追寻彼得·潘神话(Peter Pan myth)的源头时——他们肯定会追寻——他们将不得不承认:那可是这个岛国的专利。欧陆的每一个大拇哥汤姆(Tom Thumb)都是一种侏儒,一个古怪家伙,一辈子保持孩子的身体,却拥有成人的智力;相反,彼得·潘既不是怪物,也不是早熟的顽童,他只是每个英格兰人珍藏于心底的一个永恒的婴孩(Eternal Babe)。”英格兰人的童心说不定和酷爱游戏也有点关系:“游戏使儿童变成成人,使成人更久地逗留于童年。”
我已开宗明义地指出,这些特性每一个都有它的负面。索绪尔注意到了负面如何尾随正面而至:“前文也已说到,这个民族的情感是极其强烈和暴烈的,他们不能忍受失败;我认为习惯和榜样是对他们的莫大激励。”地方风习和自尊心的伴生物还有焦虑和躁动,卡尔·维尔纳(Karl Werner)说,如果我们是在寻找现代资本主义的神髓,我们不妨选用一个单词——“Unruhn,它表示‘不息的运动’,但也表示焦虑、兴奋,相当于英语的‘unrest’,也相当于‘restlessness’。”英格兰人喜欢一刻不停地忙忙碌碌,只有在凝视一只渔浮或一只板球的当儿,他们才宛若一动不动的石头人。
如果处在他们的最佳状态,他们即如科贝特的描述:“从不奴颜婢膝,永远彬彬有礼。生活在衣食无忧状态下的自由人必然拥有这种性格。没有谁值得他们嫉妒,没有谁值得他们抱怨,他们对全人类抱着一副好心情。”有人甚至觉得他们稳定可靠,正直可敬,通情达理,在红日高照时是人类的好主人:“他的冒险只是身外之事,它们很难改变他,所以他也不惧怕它们。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把他的英格兰天气携带在自己的心里,于是它变成了沙漠中的一片绿荫,变成了人类谵妄中的一条稳定而清醒的神谕。”
也有人觉得他们怪里怪气和神秘莫测,尤其是他们大发幽默的时候:“您尽可相信,亲爱的母亲,这些人的心理别式别样,口味别式别样,思想感情的路数也别式别样。最能取悦他们的一种才智是他们所谓的幽默,这玩意儿不在于说俏皮话,而在于从一种全新的角度看问题—这靠的是人格的古怪,而不是头脑的多产。”
他们无疑是各种矛盾的大杂烩,索绪尔写道:“我对英格兰人的整体看法是,较之其他民族,你能在他们当中找到更多明智的、深思熟虑的、值得信任的、心地高贵的人;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当中也有很多人反复无常,异想天开,粗暴乖戾,而且心思多变,头一天还沉迷于一件事,第二天就彻底抛诸脑后。”
在性的问题上他们往往很古板,很负罪。有一个故事说:“在伦敦动物园,一位女士走到河马管理员跟前问道:‘告诉我,那只河马是男还是女?’管理员大惊失色地看了看她。‘那个吗,夫人,’他回答,‘那是一个只会让另一只河马感兴趣的问题。’”但是英格兰人也很放纵,很好色,恰如罗兰森(Rowlandson)的很多漫画和罗切斯特(Rochester)的诗歌描绘的那样。
他们可以非常较真,但也会高高兴兴地妥协。论及辉格党的兴起,阿克顿写道:“这个新党的核心精神是妥协。在他们看来,认死理、走极端、眼睛只盯着一件事、爱抽象而恨现实、忽视实际条件,乃是一种谬误。”任何事情都不值得大开杀戒,最深的冒犯不是道德上或政治上的冒犯,而是礼貌礼仪上的冒犯,有一句公学箴言说得好:“礼貌造就人。”故有人指出:“在一个人可能实施的违背英格兰礼貌的行为中,以下三种是最大的冒犯:把餐刀而非餐叉放到嘴里;用手指捏起糖块或芦笋;最要命的是在房间里随地吐痰。”
英格兰人很狭隘,但是很专注。托克维尔某次致函友人,谈起英格兰的民族性:“您说英格兰人性格简单,此议极是。他们的视野虽有几分狭隘,却聚焦清晰;他们只看见所看之事。他们一次只做好一件事情。”他们的英雄是那位白兔先生,揣着一只大怀表,急匆匆赶到“公爵夫人!公爵夫人!”那里去。实际上,“英格兰人不是贪求金钱,而是如饥似渴地贪求时间。看英格兰人如何准时践约是一桩妙事:他们掏出自己的表,跟朋友的表校对一次,然后分秒不差地出现在约定地点。他们对时间又尊重又痴迷,迹近古怪。
***
这些诡异的特点至今清晰可辨,但它们的黄金时期是16-20世纪,它们的高潮人群是中产阶级。它们该怎样契合关于现代性和各领域分立的论说?经过上面那番矛盾重重的观察,现在容我写下几点想法。
如前所述,英格兰人显然是各种矛盾性格的杂糅。托克维尔在访问曼彻斯特期间发现:“人性在这里实现了最完满的成熟,也达到了最极端的野蛮;文明在这里创造了奇迹,却又把文明人几乎变回了野蛮人。”爱默生写道:“英格兰民族的复合性格暴露了其起源的混血性。英格兰的一切都是截然对立的元素的融合:语言是杂交的,人名是来源于不同民族的——有三种语言、三四个民族;不同的思潮也是背道而驰的。”他继续写道:培根曾说“‘罗马是一个绝不受制于悖论的国家’,相反,英格兰却以对立和矛盾为生。它的伟大建立在惊涛骇浪上,它自始至终都是一座异人怪事的博物馆。”英格兰民族性的养成是冲突和妥协的结果。英格兰人“象征着现实与幻想、民主与特权、欺骗与正派的奇特混合,是多种妥协织成的微妙网络,英格兰民族借此而存续在它所熟悉的形式之中”。
很多作家都曾指出现代世界的这些内在矛盾。布鲁诺·拉图尔在《我们从未现代》(We have never Bean Modern)一书中提出,现代世界不得不人为地割裂现实生活的整体性,在此过程中,现代世界并未消除张力,而是制造了更多他所称的杂交体(hybrids)。借用玛丽·道格拉斯的说法,我们只不过把灰尘——指事物之间的模糊界线——扫到地毯下或角落里了。但是灰尘仍在。
托克维尔也强调了英国法律体系和官僚制度的极度混沌和矛盾。他觉得那是一团乱麻,是一个镜厅(a hall of mirrors),是可怕的“无原则”,但是最终,他还是更欣赏英国,而不喜欢法国的不假掩饰的绝对主义。贝利斯指出,英国的美学领域也呈现同样的乱象。在罗斯金的《威尼斯之石》(Stone of Venice)的基础上,贝利斯发现了这个哥特世界的杂乱无章、不统一、不纯粹,发现了英格兰城市和街道的无序、英格兰玫瑰的迷人的凌乱、英格兰道路的蜿蜒曲折,一如其他人曾经表述的那样。
A.P.赫伯特同样指出,英格兰法律充满矛盾和混乱,充满互相冲突的原则。他问道:蜗牛是野生动物还是家养动物?淹水的小径是一条路还是一条河?女人也处在理性人(the reasonable man)的判断范围之内吗?F.W.梅特兰也指出了英格兰法律的种种矛盾、折中和反压(counter-pressures)。
英格兰这种错杂的“出露岩层”(outcroppings)的成因非常明显。如果某地有一个决定性基座,这个基座便能把一切事物串联成线,譬如,部落社会以亲属关系为一切事物的基座,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社会以宗教为基座,法西斯主义以政治为基座,美国新自由思想(neo-liberal American thought)的极端派以市场为基座,在上述案例中,每一样事物都可通过基座去解读。举凡某地具有逻辑一致性,皆因该地具有一个共同的基座、一个最基本的共同分母。当然,其代价是终将导致自由的丧失,导致压迫,导致心灵的囚禁。《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和《1984》所描绘的世界至少拥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相反,现代世界的本质是,不存在一个定义性基座(defining infrastructure),所有的事物各自分立,不可能长久维持一个中央。尽管纯粹的无政府主义未在这里撒欢,无序和混乱却是这里的常客。在现代世界,生活的四大领域——政治、宗教、经济、亲属关系——之间永远保持着建设性的张力,因此这里有不息的斗争,却无任何一个领域可以胜出。
在这种情况下,成年人不得不生活在一个不断妥协的世界,一个永远处于“至善者善之敌”状态的世界,一个爱因斯坦式的相对论世界——每一个原则都可以在另一个原则的压力下屈服。这也是一个狄拉克(Dirac)或薛定谔(Schrdinger)式的量子世界——一只猫可以同时是死的又是活的。这又是牛津大学数学家道奇森(笔名刘易斯·卡罗尔)活灵活现地描述过的世界,他让一个满脑子绝对概念的小姑娘掉进兔子洞和穿过镜子,进入了奇境。
因此,人们不得不做的事情就是制造逃路,制造逻辑一致的静潭,在“健全”的舞台之内和矛盾的疆场之外制造理性和意义。有时候这是拉图尔描写的杂交体,有时候它表现于某些幽默、冷嘲、热讽、搞笑作品,例如《傻瓜秀》、蒙蒂派森、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记》,以及王尔德、萧伯纳、莎士比亚等人的作品。
有些人干脆隐退到壁垒中去,例如隐退到爱情、大自然、游戏、童话和其他一些互相平行的、自成规则的天地中去。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英格兰的浪漫派运动和拉斐尔前派运动(Romantic and Pre-Raphaelite Movements),华兹华斯、济慈、柯勒律治是其中翘楚,丁尼生、马修·阿诺德等人继往开来。这类行为并不是逃避主义(escapism),而是消除心中怀疑和平息内心冲突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所有这一切都意义重大,都是从现代性及其张力中生发的。现代世界诞生以后,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连串的“矛盾修饰法”(oxymoron),放在日本人身上,或可称之为“既……又……”现象。在最近一千年的英国文学传统中,矛盾一直埋藏在伟大的诗人、小说家、剧作家的心底。
一般社会的流向是,个人生活在一个互嵌型的世界,此间的每一股“水系”——经济、家庭、宗教、政治——都朝同一个方向流去,因此水流是湍急的、确定的,可以相当清楚地加以描述。正如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她的著作标题中所说的那样,每一种文化都有其“模式”(patterns)。
现代世界却不一样。为了帮助我们理解各路矛盾力量,托克维尔使用了奔腾河川中的水潭(pool in a rushing stream)作隐喻:“互相冲突的水流在这里汇合并形成漩涡。他谈到美国的情况:“如果你密切观察美国发生的事情,你即刻发现两种互相抵牾的趋势,犹如在同一个河床上朝着相反方向奔涌的两股水流。”在其他场合,他又描述了两股以上矛盾的“水流”,例如他谈到“美国州级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的大战,独立和民主精神与等级和服从精神之间的大战”。
这种奔腾不息、瞬息万变的激流强烈地震撼了他:“在我看来,性格的躁动不宁是这个民族的显著特点之一。发财的渴望吞噬了美国人,成为他生命中独一无二的激情。他不拥有一种可以把他捆绑在一个地方不挪窝的金钱,他也不拥有任何这样的积习,或任何这样的走老路精神;他日日都是财运突变的见证人。”托克维尔继续评论道: “一般说来,美国人被生养在另一片天空之下,被放置在一幅永动的画幅之中,被一股携裹一切的、不可抗拒的洪流所驱动,因此他没有时间恋栈任何事物,他惟一习惯的东西就是变化,最终他将变化看成了人类的自然状态。”虽然托克维尔在美国看到的是这种趋向的最极端形式,但是他反复声明:美国的天生逻辑(inherent logic)大部分是从英格兰遗传来的。最后产生了一个悖论:渴望永远大于满足。这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关键表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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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通过寄宿学校和大学里12年左右的经历,发现“学做英格兰人”并非易事,犹如学习语言,你只能从范例中零星拾取,然后痛苦地将其培养成内在的习惯。几乎没有人能向你解释你该怎么做,你该怎样“变成一个英国佬”(Become a Brit)——如乔治,米卡什(George Mikas)的书名所言。谁也不在谈话中明言这个问题,尽管一堂人类学课或许有帮助。你习得这种共同身份,如同习得板球、舞蹈,骑车,靠的是在活动中不断练习。
学生时代的我已经体会到,确有几条基本规则存在,但是除此以外,“做英格兰人”只是一种风格,一种姿态,一种内化的(internalized)、本能的习惯。好比学自行车:跌落和受伤是学习的一部分,直到你突然学会了为止。
疏忽和自私、细心和体谅,一切矛盾都出现在我7岁那年母亲关于我童年性格的记叙里。我身上有深刻的瑕疵、裂纹和矛盾,但是人们正在把我培养成自信的领袖人才。
舍此宁有他途?“啊,心灵在渴求我们凡俗生命的确然性,得到的却是多么含糊的回答”——是我大学时代热爱的梅雷迪思(Meredith)的诗行。“至善者不存丝毫笃信,至恶者却满怀激情”是叶芝的名句,至善者就是我们英格兰人。我们历来愤世嫉俗,所以我们战时的伟大领袖丘吉尔说:“民主政体是一切政体中最坏的政体,除了其他那些更坏的以外。”我们历来虚伪,所以我们一边信仰平等,一边打着宗教和自由的旗号,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充当贩奴和向中国倾销鸦片的主角。我们既虔诚,又无任何热忱信仰。我们是怀疑论者和现实主义者,却对他人满怀信任。我们对人性评价很低,认为它天生邪恶而狂暴,需要严加约束,我们对言行不一和济世宏论永远心存疑虑,然而我们又是理想主义者、大孩子,心中漫溢着博爱。就这样,一群奇怪的生物把地球变得扁平,并从不列颠小岛娩育了现代世界——好也罢,坏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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